关于北京购买房产退税政策
来信人:bj***27
时间:2024-07-15
我在京有一套住房,于去年8月网签又购买了一套新房,我如果于近期把原本的一套房出售,由于满五不唯一产生的个税。这种情况下按北京新政可以享受出售第一套房的退税政策吗?有时限要求吗?(新房购买价格高于旧房)
北京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7-16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