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事宜
来信人:bj***79
时间:2024-07-15
医保账户如何共济非本市医保亲属?家属为现役军人,也需要地方医疗机构就医,如何添加共济?
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4-07-16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来信咨询非本市医保亲属能否共济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根据本市有关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此次改革拟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先允许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未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感谢您对本市医疗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